这里的环境,既有胎盘血液供养丰富的“营养环境”,也有孕妇和胎儿所处的周围环境。作者从20余年前开始研究胎教时就得出结论:胎儿在子宫内是不能接收教育的!受教育者必须能够形成条件反射,条件反射是人或动物后天获得的反射。胎宝宝在子宫内没有形成条件反射的基础,所以胎儿当然是不能接收教育的。只有在能够建立条件反射的基础上,教育才能得以进行,而子宫里的胎儿不能形成条件反射,所以也不能接收教育,因此胎教根本不是教育。但是“胎教”的说法又早在中国的周文王时期就开始了,所以也就沿用至今,但是它不属于教育的范畴。 胎儿可听到外界声音随着科学的发展,技术的进步,通过B超、胎儿镜、胎心监护仪等仪器的使用,人们对不同月龄的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和一些生命器官的功能情况,都有了很清楚的认识。近20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如美、日、法、俄等国家的产科医师,在研究胎儿医学的基础上,使用B超、胎儿镜、脑电图等先进科学仪器的检查,证实了孕24周后的胎儿有了听觉功能,并用实验的方法发现出生后的婴儿,对宫内曾经听惯的音乐有记忆的表现。
从子宫内收录外界传入的音乐、机器噪音,同时记录胎儿的胎动、胎心率和呼吸相应的变化,有力地证明了胎儿不仅能听到声音,而且对舒缓轻柔的音乐有安逸的表现,对噪声则表现为躁动不安。出生后的婴儿听到原先在子宫内听惯了的音乐时,会停止哭泣而转为安详地入睡或进入安静状态。
“音乐胎教”本意不是教育虽然胎儿从胎龄满24周后有了听觉,25~28周后有了视觉,但在子宫内和外界隔绝而且视觉功能并未成熟到像婴幼儿那样可以看的很清楚,无法像出生后那样用眼耳鼻等感觉器官来感受同一物体的不同属性,即对外界的物体不具备产生知觉的能力。因此,不论从环境条件还是自身条件上,胎儿都无法建立条件反射,所以把让胎儿听音乐说成是音乐教育或培养音乐爱好,都是缺乏科学根据的。
胎教音乐分为三个阶段,准妈妈听的、胎儿听的、新生儿听的。胎儿音乐从怀孕第6个月开始,新生儿的音乐还包括录制的妈妈的心跳声。妈妈听的音乐,应该从计划怀孕听到哺乳期结束。计划怀孕时,可使心情舒畅、排卵健康;孕期可保持好的胃口和心情;哺乳期,可促使乳汁分泌旺盛。
准妈妈和胎儿爱听的胎教音乐,应该是柔和的、流畅的、平缓的。另外,高、中、低频的声音,搭配也要合理,可以购买相关科研组织专业创作的胎教音乐。 不建议听钢琴曲,钢琴区高频比较多,传递不太理想,可以听一些古典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