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领取新的协议书,办理新的签约手续。
注:《燕山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审批表》附后。
六、关于办理调整改派就业报到证手续规定
根据省厅的相关规定,凡报到证已派遣到单位,申请改派的毕业生请按照以下规定及流程申请办理。
1、办理流程
2、改派材料的内容
审批表、退函原件、报到证上下联、新签约协议(如违约申请回原籍不予换发新协议)
3、户口和档案的处理
(1) 户口问题 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单位落户,可持原来的户口迁
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到白塔岭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报到证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 档案问题改派后,档案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已机要方式寄回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毕业
生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学生管理科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或由原档案保管单位直接转至新单位。
4、有关改派的相关规定
(1) 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领取派遣到单位《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两个月内不予办
理调整改派手续。有派遣到单位《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期为毕业后一年之内。
(2) 每个毕业生只能申请办理一次改派。
七、毕业生离校后办理相关手续规定
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省厅的相关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下:
1、打印报到证后,新增协议就业手续的办理:
打印报到证后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期间,新增协议就业,由学校收齐协议书和相关材料后到省厅集中办理。来年1月2日起到择业期止,根据本人意愿,毕业生既可仍由学校办理,也可直接到省厅办理相关手续。
2.调整改派手续的办理:
受理调整改派的期限为毕业后一年之内。调整改派仅对确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所谓特殊情况是:1.照顾家庭所需。2.原单位违约或发生变更。3.国家重点建设需要。如果确实需要变更工作单位,申请改派的毕业生需按“六、关于办理调整改派就业报到证手续规定”办理,由学校集中报省厅审批。省厅不直接受理毕业生的改派事宜。调整改派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受理,至来年6月止。
3.升学毕业生的相关手续办理:
在毕业当年10月30日前确定是否升学,如放弃升学,申领就业报到证需提供升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升学学校招生办出具未录取证明原件,个人申请说明(须学院主管书记审批签字),中心上报省厅审批。毕业当年11月起,不再受理升学毕业生转就业事宜,不再办理退学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4.报到证遗失的补发办法:
毕业生报到证遗失后按照《燕山大学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登记表管理办法办理》补办手续,到省厅进行补发,补发的报到证按原库内容打印,不能调整改派。毕业当年年底之前,补发报到证由学校集中办理。
5、针对暂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即毕业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报到证派回原籍、且未在原籍报到并签注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从毕业之时算起),在此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可以办理就业手续。
(1)与原籍所在地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我省毕业生持协议书和报到证到市政府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如某毕业生毕业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报到证派回原籍保定市人事局,后与保定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某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持协议书和报到证到保定市人事局办理相应手续即可。如档案、户籍还在学校,可持保定市人事局盖章后的报到证回学校办理档案、户籍转递手续。外省毕业生应到本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与原籍所在地以外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将协议书和报到证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学校到省厅办理相应手续。如某毕业生毕业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报到证派回原籍廊坊市人事局,且未在廊坊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后与石家庄市某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需将协议书和报到证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学校到省厅办理相应手续。学校办理完毕后将档案、户籍迁往石家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石家庄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