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燕山大学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书》签订后,作为学校列入建议就业方案的依据,是毕业生办理报到、接转人事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一、《就业协议书》的使用须知:
1、发放规则:燕山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五份,统一编号,每位毕业生仅有一套;
2、发放范围:仅限于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的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及保研的毕业生不予发放(民族预科除外);
3、重要作用:《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签约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毕业生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不得损坏、丢失,不得转借、转送他人。
二、提前申领就业协议书规定
由于部分学生签约需要,需提前申领就业协议书,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燕山大学提前领取协议书登记表》;
2、提供学生本人招生录检单复印件(可到文法学院楼综合档案室复印);
3、提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领取就业协议书;
注:《燕山大学提前领取协议书登记表》附后
三、丢失补办流程
请同学们务必谨慎保存,一旦丢失请按以下手续办理补发手续:
毕业生本人对丢失就业协议书的过程进行书面说明→学院对毕业生丢失协议的说明书核实签字盖章→报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实后开具毕业生挂失就业协议书的介绍信→毕业生持介绍信到秦皇岛日报社登报挂失就业协议书→登报挂失30天后,毕业生持登载协议书挂失声明的秦皇岛日报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就业协议书
挂失介绍信样本如下(本科生):
秦皇岛日报社:
兹介绍燕山大学20XX级xxxx专业xx同学前往贵处挂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号:x10216xxxx,请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