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管理的核心是确立集团公司管理总部与下属公司的责权分工,通过对管理总部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共享来推动集团业务战略的实施,集团管理控制模式的选择是集团化管理所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系统、财务系统。
在不同管控模式下集团总部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如采用财务管控型的集团公司,其总部集权程度低;而采用操作管控型的集团公司,其总部的集权程度就高。但不论总部集权程度如何,其目标都应该是为集团整体创造合理的附加价值,为集团整体目标的实现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总部职能定位是应为集团整体提供附加价值。如果总部定位不合理,不仅不会带来附加价值,而且会带来毁损价值。比如: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不合理,总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与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扯皮;管理层次多,经营决策官僚化,贻误商机;总部不能对下属业务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内行指导;绩效考核指标片面,误导业务单位经营活动等等,这些都是常见的问题。 明确了总部的功能定位之后,总部与下属公司间的相互关系和职责分工就比较容易理顺了。随之而来的集团公司的具体管控模式的选择、组织形式的确定、组织内各部门职能的定位和职责划分等等工作就都有了明确的依据。与此同时,相应的支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就可以顺理成章了。比如,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最基础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描述、价值评估等工作也就有了依据,从而又能够在此基础上搭建起薪酬、绩效、能力、招聘、培训等一系列的管理体系。因此,总部的功能定位实际就是确定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的一个“纲”,它在管控模式确定中起到纲举目张的关键作用。
当然,总部功能定位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总部的功能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将有以下的变化:一是总部的服务功能将大量外包,以提高总部的成本效率;二是部分总部的功能将更加强化,如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