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 技术部会同厂部及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及处罚规定按照 3.3.2 中标准执 行,若抽查中发现该车间设备保养合格率低于 80%的,则每次给予车间设备管理员 30 元罚款, 给予车间主管 50 元罚款, 当日给出处罚.
10.3.4 凡是规定保养时间内未保养的一律按照 0 分计,并每次给予操作工 50 元罚款,同时 给予车间设备管理员每人次 3 元的罚款, 给予车间主管每人次 5 元的罚款.
10.3.5 为了达到设备保养的要求,每个操作者,用于设备清洁保养的工时,每班不得少于 20 分钟。周末及节假日不得少于 60 分钟.
10.3.6 检查者在检查设备保养时,须当场打分。
10.3.7 对设备保养低于 85 分者,在对保养者进行罚款处理的同时,仍须强制要求保养者 立即进行整改,重新做好清洁保养,直至合格,如遇不愿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者,则加倍 罚款。
10.3.8 如遇二班制操作的设备,操作者应填写“设备保养交接单”,由上一班操作者填写 后交接班操作者签字认可,接班操作者认为上一班保养不合格,有权不在交接单上签字, 并立即上报车间主管和有关负责人或设备部门进行处理。
10.3.9 设备日常保养的奖惩情况,由车间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主管分别于次日报厂部审批后 送财务部门结算。
11.设备一级保养及考核细则
11.1 一保的范围:本公司全部在用设备。
11.2 一保的主要目的:减少设备磨损,消除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11.3 设备一级保养工作以操作者本人为主,机修工作适当的配合和辅导,操作者保养设备 后必须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并注明尚未清除的缺陷。
11.4 车间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安排操作者实施一级保养工作。 11.5 设备一级保养的工时补贴为每台、每次 4 小时。
11.6 设备一级保养为每二个月进行一次,由设备部门按计划向各车间设备管理员发放保养 通知单。
11.7 对设备一级保养成绩的考核,应由设备部门会同车间设备管理员,按照保养考核评分 表的要求,认真检查、当场填写,并考核总评分。
11.8 凡第一次保养得分在 90 分以下者,判为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但 所用的整改工时,由操作者自负,如有不愿整改或整改仍不及格者,除罚款 50 元外,并 扣除其保养补贴工时。
11.9 设备的一级保养单,由设备部门汇总,按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11.10 设备一级保养内容及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