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针对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
二、对不重要的组成部分所需执行的工作
对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
三、已执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时的处理
如果集团项目组认为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的工作、对集团层面控制和合并过程执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团层面实施的分析程序还不能获取形成集团审计意见所依据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某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已选择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执行或由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程序。
注意:
四、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集团项目组参与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受其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所了解情况的影响,但至少应当包括:
(1)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或组成部分管理层讨论对集团而言重要的组成部分业务活动;
(2)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讨论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3)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注意:
第一,如果在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内,识别出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针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恰当性。根据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集团项目组应当确定是否有必要参与进一步审计程序。
第二,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方式,可能取决于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
第八节 合并过程
集团项目组应当了解集团层面的控制和合并过程,包括集团管理层向组成部分下达的指令。如果对合并过程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基于预期集团层面控制有效运行,或者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提供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亲自测试或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测试集团层面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集团项目组应当针对合并过程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应对评估的、由合并过程导致的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设计和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当包括评价所有组成部分是否均已包括在集团财务报表中。
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合并调整和重分类事项的适当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评价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或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