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财政补偿模式。财政补偿模式是指政府财政几乎全部承担公立医院的开支,患者不付费或者付少量费用。在这种模式里,公立医院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的税收,补偿方式传统上是按类目预算制(line-item budget),卫生部门根据公立医院历年的医疗费用,以及所辖范围的人口数等指标分配资金。公立医院是作为政府的福利性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医务人员一般为政府雇员。如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统计,英国公立医院85%以上的开支由政府承担,政府的医疗费用由卫生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区人口总数,并兼顾老年人、儿童、女性、精神障碍者所占比重统一向下分配。医疗费用的75%用于支付各类医务人员的工资,25%用于药品、基建、设备更新和管理费[4]。
这种补偿模式的优点,一是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由于补偿资金来自于财政预算,额度有限制,对公立医院的开支有约束作用。另外,传统上这种补偿模式一般采用预算的支付方
表1 欧盟国家公立医院主要筹资渠道[8]
式,对于医院提供服务的刺激作用较弱,不会造成费用的快速上涨。二是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这种补偿机制使患者免费或付少量费用,就能够利用服务,并不因自身经济状况而影响基本医疗服务的获得性,因而有较好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不足之处在于效率不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激励作用较弱,如英国国民卫生体制出现就诊和手术的排队现象。
1.1.2 双重补偿模式。双重补偿模式是指公立医院的一部分开支,通常是基建、设备等固定成本由政府财政补偿,一般的运营成本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患者根据补偿比例自付一部分费用。在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和商业医疗保险体制的国家及地区,公立医院基本上是采取这种补偿机制。补偿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和医疗保险基金,公立医院的长期投入成本,即固定成本(如基建、设备、人员工资等)和社会功能成本(如公共卫生、科研教育、社会救助等),通常可从政府公共财政得到补偿。经常性运营成本,即变动成本,一般由患者自付费或医
疗保险基金补偿。如德国公立医院主要采用“双重补偿”的模式,即医院的固定成本和运营成本各有其补偿来源。医院的长期投入成本如建筑、设备等固定成本分别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负担50%,医院的日常管理及经营开支由疾病基金会补偿[5]。医院的日常开支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成本、人事管理成本以及大型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等。在支付方式上,这种补偿模式传统上往往采用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同时医疗保险机构一般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购买公立医院的服务,也刺激了医院之间的竞争。因而这种模式在费用水平上往往高于财政补偿模式。
这种补偿范围的划分是由公立医院提供服务的产品性质决定的。在大多数国家及地区,政府为了保证民众公平地获得健康的权利,而将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而公立医院提供的产品带有准公共品性质,拥有正外部性,同时又是以个人服务产品的形式出现[6]。这种既是个人服务活动,又是公共福利的特
来源:Financing and planning of public and private not-for-profit hospitals in the European Union
表2 公立医院支付方式特点
中国医院.2011年7月第15卷第7期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