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职责则划归到药师,药师从专业的角度保证患者安全和合理的用药,为患者提供经济可及、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方案[15]。
政预算的方式对公立医院固定成本进行补偿,能够从总量上对固定成本进行限制,避免对公立医院产生过度扩张的激励,有利于控制公立医院开支和费用过快上涨。
2 对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主要启示
2.1 政府是公立医院补偿的主要来源,以保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公立医院改革进程中,补偿渠道逐渐多元化,增加了患者自付费、慈善捐助等多种筹资途径。但在各国及地区公立医院补偿渠道中,政府筹资仍是最主要的补偿来源。在不同的卫生体制国家,政府补偿公立医院的方式并不相同。在国民卫生体制国家,政府以补供方的方式,直接以财政预算的形式补偿公立医院。在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国家,政府以补供方和需方双方面的方式,为公立医院提供资金。即使在美国这样以商业医疗保险为主的国家,公立医院的主要补偿来源也是政府补贴的社会医疗保险和政府财政预算。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国家及地区,药品收入并不是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样的制度安排从经济上保证公立医院社会功能和职责的落实,避免公立医院为寻找筹资来源带来的趋利行为。
2.3 预付制为主的混合支付方式是补偿机制改革的主要趋势
预付制支付方式已成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一种支付方式中预期性成分越多,供方承担的经济风险就越大,其节约资源和控制成本的意识就越强。所以,无论是采取何种补偿模式的国家及地区,均将预付制支付方式,尤其是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和总额预算制,作为取代传统的按类目预算制和按项目支付的改革措施,以达到控制公立医院成本和适度激励的双重目的。而在这种预付制改革为主的趋势下,混合支付方式的发展方兴未艾。大多数国家及地区在积极进行预付制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时,尝试多种预付制支付方式混合或与后付制支付方式混合的形式,以适应公立医院不同服务内容的需要。支付方式的混合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层次上,如对不同的供方可以实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对某一特定供方内部可采取混合支付方式,也可根据提供服务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这种多层次混合的支付方式,能够消除某单一支付方式的负面效应而保留综
合优势。
2.2 公立医院固定成本主要通过政府财政补偿
从国际经验得出,无论是财政补偿模式,还是双重补偿模式,公立医院固定成本始终是由政府财政补偿。这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公立医院固定成本如设施设备和人员工资,与日常经营成本比较,具有更强的正外部性,在产品性质上,更偏重于准公共产品,所以适合由财政补偿,以保障利用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第二,直接由财政对固定成本进行补偿有利于控制公立医院开支。通过财
参考文献
[1] 郑小华,胡锦梁,蒋超.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研究[J].卫生政策循证研究网络研讨会引导发言材料,2009(11):2.
[2] 刘军民.公立医院补偿的财政视角[J].中国卫生,2008(5):13-14.
[3] Reinhard Busse. Health care systems in Europe- an impossible overview[EB/OL]. (2005-06-11)[2009-10-05].http://www.mig.tu-berlin.de/fileadmin/a38331600/2004.lectures/Berlin_2004.01.18.rb_AWS.
pdf.
[4] Ray Robinson ,Anna Dixon. Health Care Systems in Transition: United Kingdom 1999 [C]. Copenhagen: WHO Regional Office for Europe, 1999:7-19.
[5] 葛延风.德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及对中国改革的启示[J].科学决策月刊, 2006(8):34-37.
[6] April Harding.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Health Services[R]. World Bank,2001:1-46.
[7] 任益炯,张鹭鹭.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下政府对医院补偿的比较研究[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8,15(4):306-308.
[8] Ceri R. Thompson, Martin McKee. Financing and planning of public and private not-for-profit hospitals in the European Union[J]. Health Policy,2004,67(3):281-291.[9] Martin McKee, Judith Healy. Hospitals in a changing Europe[R]. European Observatory on Health Care Systems Series,2002:55-69.
[10] Maureen Lewis. Governance in Health Care Delivery: Raising Performance[R]. World Bank,2010.[11] Adam Wagstaff.Social Health Insurance vs. Tax-Financed Health Systems—Evidence from the OECD[R].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World Bank,2009.
[12] 董莹,靖猛,尹爱宁,等.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现状研究[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0,18(4):291-294.
[13] 侯岩,刘宇南,朱洪彪,等.转型国家卫生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启示——波兰、匈牙利卫生改革考察报告[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20):7.
[14] 刘晓凤. 卫生支出与政府职责研究——印度与俄罗斯的卫生支出启示[J].山东经济,2008(5):133-137.
[15] 李维进.台湾医院经营管理的重点与借鉴系列之一——台湾医院的成本控制手段[J].中国医院,2008,2(12):70-72.
[收稿日期 2011-04-18](责任编辑 张晓辉)
中国医院.2011年7月第15卷第7期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