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记者是学生通讯社成员的最高荣誉。记者应对所持记者证予以珍惜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抵押,不得用作其他无关用途。
3.发稿数量是申请学生记者资格和领取记者证的必备条件之一,所需达到的具体稿件数量由每届团干部会议讨论决定,但不得低于3篇。
4.申领记者证所需稿件按如下方法计算: 所有稿件原则上均以发表在《南京高职校报》上的文字、图片为依据。稿件总量的单位数不得低3。
5.团员申领记者证必须提交相关发稿记录和申请书,由团长席成员对其发稿和活动表现进行审议核定,同意后颁发记者证,记者在校期间发生有违学校纪律和学生通讯社荣誉的事件时,将取消其学生记者的资格,收回所颁发的记者证。
6.实习记者在必要时需向编辑部申请实习记者采访证。
7.宣传部、网络部等学生通讯社成员作出一定程度贡献后,可提交工作证的申请。
8.证件如有遗失,需及时向编辑部报告,由本人提出申请补办。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交秘书处。
(五)广告管理:由综合部负责。
鼓励学生通讯社全体成员为学生通讯社活动经费作出贡献。对刊登在《副刊》上的广告作如下要求:
1.要求内容真实、健康,符合《广告法》对广告的要求。
2.为保证广告按时刊出,凡需代为设计的广告,请提前10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