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在可持续发展中的表现形式
得到解决,坏事变成了好事。喜庆之余,又引人深思:既然是几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会拖得这样旷日持久?同样值得思考的是,对这一事件负有责任的人也是“希望工程”的参加者。记者将这种情况归结为“架松现象”,在第三集专题片《希望的庆典》中提出建议:看看在我们自己的责任范围里,是否存在着另一个“架松”。许多观众在给电视台的来信和电话中,把“架松校舍问题”看做是北京的希望工程。
传媒是特殊的社会组织,在公众参与方面,从事传播媒介工作的人,如新闻工作者往往具有明显的双重身份:一方面,新闻工作,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等,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因为工作的需要,他们中间具有较强公众参与意识的人士会更加主动地投入甚至参与组织某些公众参与的活动。这些活动本身又是他们节目、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另一方面,他们自身的素质和社会敏感,促使这些人即使是在个体(单独的人)意义上也是公众参与的积极分子。总结社会上公众参与活动的经验可以看到,传播媒介需要公众参与的众多实践作为可资传播的事实,公众参与也需要通过传播媒介扩大自身活动的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中以便持续开展。在这样的循环过程中,舆论逐渐形成,社会逐渐进步。但是,传播媒介为什么能在公众参与方面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呢?
我们生活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虽然从整体上看,人们彼此间交往频繁,有大量的信息交换;但是另一方面,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的封闭性质也造成了信息壁垒。大家生活在由一圈一圈的环状高墙所包围的封闭空间里,在里外两面高墙的隔绝下,人们只知道自己墙内的事情,大量的信息交换也只是在这两面墙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传播媒介的特点就决定了它的作用:他们是树立在高墙之内或高墙之外的旗杆,记者们在不同的墙圈里采访,然后携载着信息,攀升至旗杆的高端,把这信息发送出去,于是扩大了覆盖,使更多的受众产生共鸣。而大墙的作用也在无形中变化为无形。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首著名的唐诗,正好用来描写传播媒介的功能。媒体是参与式民主的工具和表现形式。“通过反映各种意见的分布,媒体以公民的名义对已有的制度施加影响和控制。”
前面曾经提到的“架松事件”,就是公众参与通过宣传媒介发挥实际作用的典型事例。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许多知情的老师、学生家长曾经不止一次地写信、打电话,向各级领导反映问题,要求尽快解决学校的校舍问题。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反映都石沉大海,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信件居然原样转回。究竟是谁在人民与政府之间设置了隔绝信息的回音壁呢?如果我们假定,处在人民与政府之间的那些责任者也是善良的人,那么架松现象的出现,就只能归咎于不同高墙之间的信息壁垒。于是,在新闻与传播媒介介入之后,长久以来悬而不决的问题成了众矢之的。以前只有少数人奔走呼吁的事情通过媒体传播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新闻媒介起到了放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