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供电电压偏差应满足的要求:380V为±7%;
220V为-10%~+7%。
对电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供电电压的偏差值由供用电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注:供电电压系指供电部门与用户产权分界处的电压,或由供用电合同所规定的电能计量点处的电压。
3.4 低压电力网接地方式及装置要求
3.4.1 农村低压电力网宜采用TT系统,城镇、电力用户宜采用TN-C 系统;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IT系统。
同一低压电力网中不应采用两种保护接地方式。
3.4.2 TT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内所有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用保护接地线(PEE)接至电气上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无直接关连的接地极上,如图2所示。
3.4.3 TN-C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直接接地,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合一的,系统内所有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用保护线(PE)与保护中性线(PEN)相连接,如图3所示。
图2 TT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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