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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2]75号文件解读: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6)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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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解读.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只能由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自开普通发票或不交税由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如果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免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还需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一样,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按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也是不能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销售初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极可能影响农产品加工或经销企业的购买积极性。

因此,建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初充规定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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