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
中心村(社区)的建设标准。道路硬化率达到100%;绿化率达到35%以上,道路和河道两侧有绿地,住宅之间有绿化带;社区内有健身场所;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设置有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点、收集清运场,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有公共厕所;社区内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筑有序规范,富有个性特色;给排水系统完善,电力、电讯、电视等各类管网配套齐全,布局合理。
基层村(社区)的建设标准。社区内主干道硬化;宜绿地带配建绿化;设置有垃圾收集箱或集中收集点,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建筑物错落有致、风格协调;河道及时清淤,正常保洁;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
每个新型农村社区都要在适当位置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农机具停放场、生产资料存放场,并结合安排农产品加工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三)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每个中心村(社区)原则上都要规划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集中布置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幼儿园、小学、文化活动中心、科普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室外集中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站和农村商业服务等设施,与公共活动空间相结合,形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心,方便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均不应小于200㎡,卫生所、计生站面积均不应小于50㎡,室外集中活动场所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000㎡。基层村(社区)也要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建设新型农村住宅。改变农村传统住宅耗能、耗材、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引导农民按规划集中建设节能、节材、内部结构适合居住、外形美观大方的新型住宅。住宅建筑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等规定,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或祠堂等应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住宅布局应以双拼式、连排式为主,积极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内部平面应做到动静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和人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