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驻厂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6)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字号:

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按照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驻厂安全监督员所属管理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更加详尽的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并负责解释工作。

淄博华洋标线漆料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2日

驻厂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