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节能减排论文
3年的煤炭订货会合同签订率完成了计划的90%,而执行率却只有30%。2004年的煤炭订货会合同签订率不到一半,执行率更低。2006年,国家又取消了对重点电煤合同的政府指导价,让电煤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电煤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重点合同,二是区域合同,三是市场采购。随着煤炭价格的上涨,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矛盾愈演愈烈,近两年,电煤合同也仅签订了重点合同。以前重点合同占煤炭供应在一半以上的比例,现在还不到50%,而市场采购的比例越来越高,达到40%,有的地方甚至达到60%。2003年,我国的原煤产量是11.89亿吨,其中用于火力发电的原煤是7.6亿吨,电煤占当年原煤产量的64%,电煤供应基本平衡。2006年,我国的原煤产量达到23.8亿吨,而其中用于火力发电的原煤是11.43亿吨,电煤占当年原煤产量的48%,电煤供需矛盾已开始显现。2007年,我国原煤产量25.5亿吨,其中用于火力发电的电煤是12.82亿吨,电煤占当年原煤产量的51%,比2006年虽略有上升,电煤供需矛盾突出。
近几年来,受国家发改委放开电煤价格、煤炭生产成本提高、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需求扩张等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价格总体上涨。电力装机容量近几年均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对电煤的需求大幅度增长。对于煤炭企业而言,电煤价格意味着利润;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电煤价格代表着成本。电煤价格一路攀升,年均涨幅在10%左右,发电企业原料成本大幅增加。特别是2008年1月以来,南方大面积雨雪灾害发生后,多年来积累的电煤供应矛盾终于暴发。火电企业与重点煤炭企业签订的供煤合同价涨幅在10%~15%之间,合同煤供给量仅能保证电厂50%的需求,剩下的煤炭需求要依靠市场价进行市场采购。煤炭市场价持续攀升,火电企业成本压力不断加大。
一方面,煤炭企业强烈要求涨价,另一方面发电企业则大喊降价才能活。实际上,目前煤的产能绰绰有余,但是煤企为了保证卖方市场的地位一直都保持“限产保价”的措施,长期的限价使得电煤始终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发电企业买不到煤,就顺势喊要提高电价,这样的大戏几乎是年年上演。虽然大煤企和电厂都是国企,但这样的“内斗”并不奇怪,只因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模式中,利润是一个重要指标。
2010年以前,每年都会召开一个由发改委主导的“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在这个会上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博弈尤为引人注目。发电企业的用煤量占了全国煤炭产量的50%。以五大集团为首的发电企业在09年的会议上联手要求降低煤价。另一边厢,09年开始的“国进民退”也使得煤炭行业全面进入“大矿时代”,谈判的底气越发地足了。于是煤企要求每吨的合同价在08年的基础上涨80-100元,电企则要求降价50元。最终在会上一单未签。然而 ,在保供暖和保“两会”用电的压力之下,电企和煤企会后达成了某种妥协。 煤企取得“胜利”,兖州煤业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了在山东省内的重点煤合同,单价上涨4%。 到了2009年12月15日,发改委宣布“合同汇总大会”今后不再举行,各个发电企业也改变了往日的联合状态,各自为营与煤商进行谈判。而在目前已经签订的合同中,重点煤合同的最高涨幅达到25%,可以说涨价是定局。而电煤的涨价,必然会通过销售电价的上涨,最终由用户买单。
如今,各个发电企业都眼巴巴地望着发改委的政策留个口子,实施“煤电联动”。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第一次煤电联动在2005年的5月,当时每度电价上调了2.52分钱。2006年,第二轮煤电价格联动又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2.52分钱。
能源发展对策
电力企业向上游进军,实现煤电联营:
近几年,各大发电企业纷纷投入大量资金向上游延伸产业链。电企挖煤的举动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鼓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明确指出,鼓励电力等大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