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广告公司员工管理条例(4)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字号:

广告员工管理条例

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提出警告或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月内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不达标,经提醒无明显改观)

(2)、玩忽职守、带情绪工作,业务中多次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带走公司资料或财物,泄露公司秘密,谎报事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个人原因给客户留下不良影响,说不利企业言语,流露对企业不满、自成小团体,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名誉者。

(6)、工作无效率,影响合同履行的或给公司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工作无主动性,无所作为,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完成,月内无显著业绩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劝退。

(8)、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由散漫,找各种借口搁置手头工作。

(9)、私自动用公司微机软硬件,致使电脑无法正常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员工必须保证其提供一切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实说明在原单位的辞职原因,否则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财物。

(12)、利用公司资源(耗材、微机、光盘、打印机、扫描仪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义承揽私活,牟取私利。

(13)、隐瞒传染病或其他病症不报。

广告公司员工管理条例(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