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
新工人(含民工、临时工)未进行三级教育的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进行培训不准上岗。
7-3.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获取操作规程证方可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7-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基本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经理部要保证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要规定安全检查日期及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旬进行一次;各施工队及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非定期检查应视工程情况如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采取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经常进行检查,并要有领导值班,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落实。
9.事故报告制度
9-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9-2.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的类别性质后,按下列要求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