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慢性支气管炎、反复呼吸道感染、慢性咽炎等,给予抗感染、止咳等治疗效果不佳而延误病情,病例中有75%的病人早期误诊,该病不喘或轻喘的发病机制较复杂,国外有研究显示在乙酰甲胆碱的剂量反应曲线上最大气道反应水平CVA病人低于典型哮喘病人,推测CVA病人有过敏或没有过敏性刺激情况下,由于增加气流阻塞存在可变性,对喘息有提高或者缺乏最大的反应状态[1]。
CVA与典型哮喘的发病机理基本相同,都是以持续气道慢性炎症与气道高反应性为特点,故在治疗上对β2受体激动剂和激素反应,沙丁胺醇吸入可以改善气道高反应,吸入糖皮质激素(普米克)改善气道慢性过敏性炎症,两药联合可改善临床症状和肺功能,治疗时间不应少于8周。病例治疗均在10周以上,随访半年未见复发。
近些年由于气候和环境的改变,以及相应的诊断措施和对该病的认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被诊断为CVA,咳嗽变异型哮喘经长期随访,有相当高的百分率发展为典型哮喘[2],因此应高度重视CVA,尽早采取治疗措施,尽量避免发展到典型哮喘阶段。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 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草案) [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05,28(11):738-744.
[2] 赖克方. 慢性咳嗽病因诊断程序 [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07,30(10):79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