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模拟题
杀的。所以本案应认定为工伤。陆某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二)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陆某可以获得如下待遇:
(一)医疗期间的待遇:
1.外地劳动力被确定为因工负伤,经治疗伤愈后或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机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十二个月。
2.到指定医院治疗,所需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
3.报酬照发。
4.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
5.用工单位不得终止劳务合同。
(二)因工致残待遇:
1.劳动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用工单位所在的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确定为致残一级至十级的,由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本案中,陆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应获得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2.应发给陆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本人工资。
3.本案中陆某由于工伤,造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应发给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致残一级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分别按规定计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