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列宁指出由于把辩证法引入认识论,从而使认识获得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单调到丰富的发展;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的缺陷在于没有在实践的基础上将辩证法引入认识论(第18段)。
第四个问题: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第19—20段)。
(二)学习要求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2.掌握: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
3.重点掌握: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的有关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领会”、“掌握”、“熟练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
1、领会:要求应考者能够记忆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领会和理解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与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作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
2、掌握:要求应考者掌握有关的知识点,正确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的原理、方法步骤等。
3、重点掌握:要求应考者必须掌握的课程中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知识点。
(二) 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许庆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课程作为一门的专业课,难度大,自学者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悉课程的基本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全面而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和观点。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要求和各篇的知识点、重点和难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避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作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 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各篇。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领会”20%,“掌握”40%,“熟练掌握”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