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实习最好安排在专业课学习之前,按照中央电大的生产实习大纲认真完成。要求实习前,由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并结合工地实际,制定“生产实习指示书”。生产实习的最后成果是按照“生产实习指示书”的要求,结合个人实习情况,写出实习报告。根据实习报告的内容及本人实习的表现,通过考察由指导教师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2.对于在职学生,可根据本职工作情况撰写一份生产实习报告,再加上主管单位或相应技术部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由主管教学的教师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生产实习”学分。
(三)水利资源调研实习(即水利资源调查报告)
1.水资源调研实习是结合《水资源管理》课程教学的内容而进行的,水资源调查报告应按照中央电大的“水资源调研实习大纲”认真完成。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及选题编写出实习指导书。实习成绩实行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调研提纲、调研记录及调研资料的完整程度、调研报告三个方面,由指导教师综合评定。建议调研提纲、调研记录及调研资料、调研报告三部分在成绩评定中所占权重分别为10%,30%,60%。
2.对于在职学生,可提供本人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一个行政区域(县或市),或一个自然地理单元(一个水系或一个小流域)的“水资源调研报告”,再加上主管单位或相应技术部门的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由主管教学的教师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水资源调研实习”的学分。
(四)课程设计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本专业有四门主干专业课程安排了课程设计实践环节,即《水工建筑物》、《水轮机、水泵及辅助设备》、《水利工程施工》、《灌溉与排水》。各试点教学班应根据学生的专业培养方向至少选择完成二门课程的课程设计。其中《水工方向》的必须完成《水工建筑物》的课程设计;《水动方向》的必须完成《水轮机、水泵及辅助设备》的课程设计;《农水方向》的必须完成《灌溉与排水》课程设计。
2.课程设计要按照中央电大的课程设计大纲认真完成。由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中级职称以上)或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担任课程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根据设计选题编制课程设计指导书,指导书包括设计基本资料,设计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步骤和方法,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的表现及课程设计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做,否则不能获得课程设计学分。
3.在职学生也必须按照课程设计大纲完成规定的课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