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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办法(3)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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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二级或三级学科、可申请作为州(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1.州(市)级重点学科、中医重点专科(专病)。

2.近五年内获得过至少一项州(市)级或以上科研奖励。

3.申报时承担着至少一项州(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立项课题。

4.承办过省级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有专人负责基地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胜任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有教学场所和现代化的教学设备。

二、申请、审批程序

1.拟申请成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的学科,应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批准后,逐级申报推荐,于每年3月底前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后批准公布。

2.拟申请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申请表》,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公布。

3.拟申请成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学科,应填写《云南省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申请表》,备齐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逐级申报推荐,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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