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党员学习两会心得体会
3月8日15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张德江在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时提出,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等。这些监督已经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安排,无论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还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无论监督“一府两院”还是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这一系列监督不走过场,也不虚张声势,而是实打实,更加追求监督效果。
据统计,过去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这是看得见的监督成绩,也是让民众感受得到的监督成效。
此前,张德江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省长、副省长定期主动到人大汇报工作,是“得分”的事,是增光添彩的事。人大监督不是摆设,不是找茬,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是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