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章 主机及带库系统运维管理
第十六条 主机及带库系统运维。该项工作由主机管理员负责,运维内容包括主机、存储、备份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
1、负责主机系统的硬件运行维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主机的开机和关机。
2、负责主机操作系统的安装、升级和维护,做好用户、密码管理。
3、负责对主机进行故障监控,检查系统日志,监控重要系统进程、磁盘空间及文件系统大小。
4、负责对主机进行性能监控分析,检查CPU、内存、磁盘I/O等资源占用情况。
5、负责对主机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6、负责对带库备份系统运行维护、硬件维护和故障监控,对带库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7、负责对主机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制定带库备份与恢复策略,并加以实施。
8、负责制订服务器系统的数据整体备份策略,并对各级系统管理员的备份工作加以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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