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章 各类软件应用系统及数据库系统运维管理
第十七条 数据库系统运维。该项工作由各级数据库管理员负责,运维内容包括数据库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市局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对各级数据库管理员的工作加以指导和检查。
1、负责数据库的安装、升级和维护,负责数据库的参数调整。
2、负责数据库的存储空间分配、备份、用户管理和日志检查等工作。
3、负责对数据库复制系统进行状态和日志检查。
4、负责对数据仓库系统(Sybase ASIQ)进行状态和日志检查。
5、负责对数据库系统的性能进行监控,配合各应用系统管理员做好系统优化。
6、负责对数据库系统制定和实施备份与恢复策略。
7、负责对数据库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十八条 各类软件应用系统运维。应用系统运维工作由各级应用系统管理员、分局系统管理员负责,运维内容包括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目前使用的各类税收业务系统和行政业务系统。
1、负责应用系统所在的PC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进行状态检查,负责相关的各类用户、密码管理,负责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和病毒特征库的升级管理。
2、负责应用系统状态检查和日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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