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产品进行评价,不受不正之风的干扰和影响。
188、 抽查型质量监督: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在生产企业、销售市场或仓库等地随机地抽取样品,同相应技术标准比较,判定其合格与否,从而采取强制措施,责成生产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189、 评价型质量监督:国家的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对申请新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质量体系的考核和产品抽查试验,以及获得这些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复查的一种质量监督活动。
190、 仲裁型质量监督: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处理质量争议中的问题,从而加强对质量不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的一种质量监督活动。
191、 质量法制:调整产品的生产者、储运者、消费者和政府主管,部门等法律主体之间关于产品质量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体系和法规体系两部分组成。
192、 产品的质量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产品质量的规范。
193、 产品质量法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发布,暂时行使法律效力的有关产品质量的条例。
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领域的一个基本法律,它吸收和借鉴了国外的产品质量立法的实践经验,它既规范了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以及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的质量义务,又规范了关于产品质量的民事赔偿、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等。
195、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称产品责任。它是指因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造成了用户、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除缺陷产品本身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之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经营者也规定了相应的产品质量义务。主要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消费者的约定履行的义务;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等。
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经营者的欺骗
性市场交易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主要包括四类,即假冒他人的商标;擅用知名商标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擅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在商标上伪造或假冒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
198、 认证制度:又称合格评定。为进行认证工作而建立的一套程序和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