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作为一种失范行为,“心疼女儿找替考”难免要接受惩戒。父母之爱一旦自说自话乃至“野蛮生长”,最终会自食其果;这样“糊涂的爱”,让人痛心不已。(杨朝清)
【延伸阅读】这些事,不能“帮”!
2015年12月21日 11:37:12 来源: 新华网
【核心提示】自己搞不定的事,可以找人帮忙,这不失是一种实用方法。但是,“帮忙”也要讲究原则,如果触碰法律的底线,也会受到法律制裁。下面,小编挑选出几则案例,以案说理普法,提醒大家:这些事,不能帮!
替考
【案例】12月5日、6日,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统考。因爱女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母亲便找来替考女子。替考人承诺在帮其考完3门之后,只需支付1000元作为报酬。但在第二堂考试中,连续的指纹认证失败,让监考老师发现不对劲。随后,警方以涉嫌考试作弊将小琪带走。12月20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华凤派出所了解到,小琪母女因涉嫌考试作弊将被追究刑责,目前两人已被取保候审。
【提醒】自今年11月1日起,高考作弊入刑正式实施。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注:即“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