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施工单位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
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其它约定事项:
1、施工现场内不准使用塑料双股线、塑料护套线、接线滚轴及手提式机芯外露的电焊机;
2、局部照明必须使用带防护罩密封式碘钨灯,灯架与灯罩必须采取绝缘措施,且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
3、手把灯(行灯)必须使用36V电压,严禁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环境保护及环卫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
5、宿舍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的要求,必须达到人均2平米。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
止。本协议书如与双方此前就本项目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等合同性文件在内容上有不一
致之处,则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书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