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2)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字号:

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

《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申报表》,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省直属中(小)学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省教育厅在审核报送的有关材料后,确定待评一级图书馆学校名单和评估时间,组织省评估组进行评估认定。

(四)中小学等级图书馆不搞“终身制”,原则上三年复评一次。发现问题要求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改正。对主要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得不到纠正者,取消其等级图书馆称号。

五、评定方式

(一)听取学校领导、图书馆馆长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核实图书馆的有关资料、数据,检查和测定有关评定项目。

(三)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图书馆服务和应用工作。

(四)按评定细则逐项核查打分,并进行综合评估。

(五)向学校领导和图书馆工作人员反馈评估意见。

六、评定备查资料

(一)图书馆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会议记录。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职培训、业务进修记录。

(三)图书馆馆长的任命书,所有馆员的文凭、职称资格证书、培训证、上岗证。

(四)新书介绍、推荐书目及其它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二次文献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在网页上推荐新书、发布相关信息的材料。

(五)图书馆组织的有关阅读指导和读书专题活动资料。

(六)图书馆集体或工作人员发表论文所在刊物,课题

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