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远性问题,以研究生教育理论重大创新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现实问题为重点,组织跨学科和跨部门的协同攻关,形成标志性成果,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影响。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围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应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的教育观念、标准条件、体制机制、实践模式和经验案例。此类课题要突出“小、精、深、实、新”的特点,研究要深化、细化、力争量化,注重学科体系、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成果要求产生实际效用。
二、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0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面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参加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的高校限额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限额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二)项目研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