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评审书》封面左上方的“编号”不填写,其他栏目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填写。
二、纸质版材料的各种签名(章)处,不能用打印字代替。 三、“项目类别”指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或自筹项目。 四、“是否导师”指是否为研究生导师。
五、封面中“所在单位”填写项目主持人所在校级单位名称,“基本信息”栏中的“所在单位”填写二级单位或合作的校级单位名称。
六、“预期成果”,在相应名称下打“√”,其中“研究报告”必选,选择“其他”时,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具体成果形式。
七、“申请经费使用计划”中,如申请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填写“其他经费来源”栏。
八、《项目申请·评审书》页面可视需要延展或缩小,字体、字号等可自主选择,但不能删除栏目或改变原有格式,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