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自愿申报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认可所填写的《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为《申请·评审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其授权(委托)单位、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东省财务规章制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研究人员承担。
5.项目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项目并按申报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6.同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容及相关成果。
项目主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