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