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下同)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矿业权的有效范围,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和规律,适时变更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使矿业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具体目标任务
1.实地核查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基本数据,核准矿业权的有效范围和其他数据项。核查范围为: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并有效的矿业权。
2.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类,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实地核查无争议的露天采矿权,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设桩标界。
3.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和矿业权空间数据库,逐步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
4.总结矿业权分布特征,分析在矿业权设置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