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总数检验操作规程
一、 目的
建立菌落总数检验的标准操作程序,使操作过程规范化。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菌落总数的检验操作。
三、 职责
1. 检验人员
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2. QC主管
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 程序
1.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Aerobic plate count)的测定
2.术语和定义
菌落总数: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如培养基、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等)培养后,所得每g(mL)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
3.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3.1 恒温培养箱:36 ℃±1 ℃,30 ℃±1 ℃。
3.2冰箱:2 ℃~5 ℃。
3.3 恒温水浴箱:46 ℃ ±1 ℃。
3.4天平:感量为 0.1 g。
3.5均质器。
3.6振荡器。
3.7无菌吸管:1 mL(具 0.01 mL 刻度)、10 mL(具 0.1 mL 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