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实地核查包括各级发证的所有有效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有效的基准期为2009年6月30日。煤炭、金属、重要非金属等矿种的采矿权必须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对煤炭各勘查阶段的探矿权、其他矿种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他探矿权可利用室内核查成果;
对于开展过实测工作的矿业权,核查承担单位可收集已有成果并进行抽查,如果其成果满足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可不进行实地核查,直接提交成果。
2.坐标、投影系统
坐标系统: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采用3°带国家标准中央子午线。
椭球:1975年IUGG推荐椭球(国际大地测量协会1975)西安80坐标系基准椭球(a=6378140m b=6356755.2881575286m α=1/298.257)。
3.控制测量
在划定测区的基础上,采用GPS做首级控制测量。向每个矿业权引入2~3个控制点,可根据已知点情况,用GPS接收机或全站仪在保证精度的情况下确定控制点坐标。控制点精度要求:点位中误差为±0.10米,高程中误差±0.10米。
坐标系统转换:面积小于400平方千米的用4参数转换参数法;面积大于400平方千米的用7参数法求取转换参数。
对于能接收到长期GPS运行站点信号的测区,可直接用快速静态定位或网络RTK方式确定控制点的坐标。
高程测量应由国家水准点采用多级水准测量方法导入。对于具有CQG2000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的测区,可直接用GPS数据进行大地水准面精化。对于区域内水准点稀少或高差非常大的困难地区,可采用GPS拟合高程的方法确定控制点的高程,拟合起算点不少于4个。
矿业权分布比较密集时,可共用一组控制点;比较孤立的砂石粘土采矿权和海砂、河砂矿业权,可不引入控制点;区域上100千米范围内无国家控制点时,可采用双频GPS单点定位的方式,确定控制点的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