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08年底津贴实施方案
说明:1、主持工作的副处职、副科职和助理的岗位系数取本职务岗位系数和上一职务岗位系数的平均值。2、行政管理岗2008年1月底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按职称确定岗位系数,标准为:正高3.0,副高2.2,中级1.5。如所聘岗位的岗位系数低于按职称确定的岗位系数,可按职称确定的岗位系数标准执行。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08年底津贴实施方案
5、学院负责对学院内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定为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考核定为合格的,年度岗位津贴数额100%核发;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年度岗位津贴数额下浮5%核发;考核定为不合格的,年度岗位津贴数额按80%核发。
三、行政管理和教辅岗位绩效津贴计算和发放
1、行政管理及教辅岗位绩效津贴=学院年度可分配资金总额*(1-40%岗位津贴)*(行政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个人岗位系数/行政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系数) 四、科研津贴的计算和发放
1、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参照学院《学院、部门科研与学科建设年度业绩点计算办法》。
2、根据个人或集体的科研绩点从学院所获的金额,学院按相应比例给个人或集体核发科研津贴。
3、集体项目科研绩效津贴=学校下拨集体项目科研绩点金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 4、个人科研绩效津贴=科研绩效津贴单位值(元)*个人科研绩点 5、科研绩效津贴单位值(元)={[(学校下拨科研绩效津贴总额-集体项目科研绩效津贴总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元)+[学院成教创收投入总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70%+20%)/2}(元)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08年底津贴实施方案
/(全院个人科研绩点总和) 五、教学津贴的计算和发放
1、教学业绩点计算办法参照学院《学院、部门教学单位年度教学业绩点计算办法》,并折算成标准课时(见附件1)。
2、根据个人或集体的教学绩点从学院所获的金额,学院按相应比例给个人或集体核发教学津贴。
3、集体项目教学绩效津贴=学校下拨集体项目教学绩点金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 4、个人教学绩效津贴=教学绩效津贴单位值(元)*个人标准课时 5、教学绩效津贴单位值(元)={[(学校下拨教学绩效津贴总额-集体项目教学绩效津贴总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元)+[学院成教创收投入总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70%+20%)/2}(元)/(全院个人标准课时总和) 6、教学绩效职称系数
7、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限定在同职称教学人员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的二分之一以内,超过部分不再计算教学津贴,科研津贴照算;学院教辅专业技术人员兼课工作量限定在同职称教学人员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的三分之一以内,超过部分不再计算教学津贴,科研津贴照算。 六、社会工作绩效津贴计算和发放
社会工作绩效津贴总额=[学生工作绩效津贴*(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 -学生工作考评津贴]+[学院成教创收投入总额*(1—40%岗位津贴—60%绩效津贴*管理岗位人员系数/全院人员岗位系数)]*10% -兼职岗位补贴]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社会工作绩效津贴=社会工作绩效津贴总额/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