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08年底津贴实施方案
附件1
正常教学工作量的折算问题
教学课时(含实验课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如有调整需在学期初提前向教学副院长申请,待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的方可计入工作量。 1、标准课时的折算系数:
(1)人数系数K1:人数小于35人,人数系数K1=0.9;36~50为1.0;51~80为1.1;81~100为1.2;101人以上为1.3;
(2)新开课系数K2=1.2; (3)同学期重复课系数为K3=0.8;
(4)实验课标准课时=大纲规定实验学时数*实验批数*实验系数K4(新开实验K4=0.95,续开实验K4=0.85),实验由任课教师自己准备,同一班级实验批次原则上不超过2批。
(5)考试科目的标准课时=实际授课时数+2课时。 (6)动植物野外实习所获绩点80%发放给实习指导教师。 (7)毕业论文(设计)所获绩点80%发放给论文指导教师。 2、成教班课时纳入正常工作量,但不计任何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