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保安服务特点
(一)特许性
(二)有偿性
(三)防范性
(四)契约性
(五)风险性
保安服务:经过特别许可(备案)、依据合同有偿提供安全防范并具有一定风险的服务行为。
第三节 保安服务业的管理
保安服务业---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行业
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指导
一、 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
(一)申办
1、申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报。
2、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资金、场地、设备设施、管理(技术)人员、机构和制度。
(二)审批
1、审核: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15日内审核,上报。
2、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15日内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