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上海榀梵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中心
乙方(供方):上海艺卉投资管理中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花艺作品制作,摆放的服务工作,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期限:
从2013年 1月 1日起至 2015 年 12月31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二、花艺作品要求及品种:
品种:品种不限,根据具体设计作品和摆放位置以及色彩搭配进行选择。其中花材档次分布为:高级进口花材占花艺作品的20%,普通进口花材占花艺作品的30%,其他普通花材占花艺作品的50%。
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进行作品设计,设计稿应经甲方确认,并摆放甲方指定点位,具体要求如下:
1、花材内容应均以当季时令花材为主,搭配整体美观的辅花,保持花材的新鲜度,每次插花适当更换花材品种。
2、乙方作品设计花材颜色均以与甲方商场内布置相对协调的色系。
3、数量形式要求以甲方商场实际需求来定。
4、每次安排送花时间根据甲方提供的当月配送时间配送。
5、为保持鲜花的美观,在每次花艺摆放期间,乙方会按排花艺师进行鲜花维护,包括换水,修剪等。
6、每月初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鲜花配送时间表。
7、如有特殊需求,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配合甲方,按需提供鲜花摆放。
8、要求乙方可以独立完成符合风格要求的插花设计,并根据不同场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