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有义务及时向本单位(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9、发生工伤事故时,有获得工伤及时救治、工伤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也有反思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的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第一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
1、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建筑结构是多样的,有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规模是多样的,从几百平方米到数百万平方米不等;建筑功能和工艺方法也同样是多样的。
建造不同的建筑产品,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法度,而且建筑现场环境也千差万别,这些差别决定了建设过程中总会面临新的建筑安全问题。
2、施工条年的多变性。
随着施工的推进,施工现场会从最初的地下十几米的深基坑变成耸立几百米的大楼,建设过程中的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都在不断变化,包含着较高的风险。
3、施工环境的危险性。
建筑施工的高耗能、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作露天作业,这些都是工人经常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的负荷。严寒和高温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会导致工作面的湿滑,这些都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4、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工人与施工单位间的短期雇佣关系,造成施工单位对施工作用培训严重不足,使得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第二节 工人上岗的基本要求
1、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记录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班组教育。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民工安全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