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的跨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应通过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已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均不得重复建设。
2、需要利用应用基础支撑平台提供服务的应用系统应通过规范的标准接口与平台进行对接,以获取各类基础性服务,或通过平台获取所需信息资源。
3、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应根据系统的重要程度和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六章 门户及访问渠道
一、门户分类
北京市电子政务门户主要包括"首都之窗(包括中、外文版)"和政务专网门户两类。
1、首都之窗
"首都之窗"是北京市政府面向公众与企业的门户,是由北京市各级政府机构和部分事业单位的门户网站组成的网站群,其主站点是网站群的内容导航站点和统一入口。
2、政务专网门户
政务专网门户是面向全市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门户网站。支持单点登录,能够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