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信息安全技术防范体系的基础设施主要是公开密钥基础设施(PKI)。建立统一的PKI,是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信任服务体系的基础。PKI的核心是数字证书认证和管理中心,主要由认证中心(CA)、审核中心(RA)和密钥管理中心(KM)组成。CA中心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证书签发、CRL发布、证书状态查询、证书存储和受理审核等。
(2)信息安全支持平台
信息安全支持平台以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服务为基础,对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信息安全基础技术服务,以构造统一的信息安全技术体系。
(3)网络和基础设施保护
网络和基础设施保护范围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网络基础服务系统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主要内容为通信网络设施、重要网络节点和基础设施机房的物理安全;网络通信信道的安全;网络基础服务系统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安全。
(4)系统边界和计算环境保护
系统边界安全保护主要包括系统边界的安全隔离和检测与监控。计算环境的安全保护主要包括:计算环境内部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关键主机保护、系统安全和计算环境可用性。
(5)应用安全保护
应用安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户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访问控制;应用层安全审计;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抗抵赖性;应用服务的可用性。
二、原则性意见
根据中办发[2003]27号文件,"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是国家信息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之一。"积极防御、综合防范" 是指导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的总体战略方针。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方针要求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综合采用防护、检测、响应和恢复等多种安全措施和手段,覆盖安全保障各个环节,对系统进行动态的、综合的保护,在攻击者成功地破坏了某个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其它保护措施仍然能够有效地对系统进行保护。
安全管理不仅是重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也是安全技术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建立运行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方针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