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
8、不按规定履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9、遗失、损坏病历或私自外借、复印、报道病案,未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10、科室内疑难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不及时组织会诊和讨论,扣5分。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又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主管医生5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一次扣5分。
12、未执行专病专治:有明显专科特征而在非专科室治疗,不及时转科,扣罚所有收入。
13、门诊医生未按专收的原则收治病人,一例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10分或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危重病人理应收住院而在门急诊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一例扣5分。
第十条 医技及手术室质量
1、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方、报告单等医疗文书资料,按每份扣罚1分。
2、穿刺涂片、特殊样本特检等通知检验科,相关人员未及时(5分钟内)到场者一次扣1分;大于10分钟,每分钟扣1分。
3、各种化验、特检报告单无故不按时送达,一次每份扣1分。
4、各种化验、特检报告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X光片质量差(以国内通行标准为标准)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