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科病历不及时进行质控和签字,每份每天扣1分。
20、其它不符合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21、出现乙级、丙级病历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文书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2分。
2、门急诊患者一般资料漏项、错项,每一处扣0.2分。
3、过敏史未填写扣0.5分。
4、应由患方填写的内容由医护代填又无正当理由,扣0.5分。
5、门急诊病历中重要症状、体征、检查、诊断、诊疗措施等遗漏一处扣1分。
6、门急诊病历无就诊时间、科别、页码等每处扣0.5分。
7、门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名或辨认不清,扣0.5分。
8、请会诊无记录,扣0.5分。
9、中英混写每一处扣0.5分。
10、危重留观病人无交接班记录,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查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上反应,一处扣2分。
11、其它不符合规范之处,比照住院病历扣罚。
第十三条 出科病历、门急诊处方、各种申请单、报告单考核,由医教科会同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文书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