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田水利规划
1 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我省农田水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护和治理农田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及农田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不可磨灭的成就。为实现农田全面小康,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田建设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极为重视,分别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
做了一些专项规划或项目,为农田水利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在项目安排、建设标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验收、建后管护、运行机制、投资补助、发挥用水户中介服务组织作用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全盘考虑,存在多头管理、投资分散、重复建设、群众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影响了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五部委《关
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以后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 认真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 增加政府投入,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 、 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并强调 规划按程序经过审批后,即为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依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水利部门要从全国和区域水资源合理配臵的要求出发,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意见’不仅从增加投入、搞好规划、改进组织方式、改革管理体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意见,而且将农田水利规划定位为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性指导文件。
2008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做好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县级农
田水利规划》就是根据国家和地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要求,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及特点出发,进行合理的水土资源配臵和工程布局安排,提出一定时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旱灾害以及生态建设等有关农田经济社会发展措施的基本方针、政策、任务、主要措施、实施建议和管理意见,作为指导本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安排以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各项水事活动的基本依据。《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不仅能够摸清家底、明晰各县农田水利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更重要的是能从法律地位上、从制度上、从机制上全面规范和把握县域农田水利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涉水项目,真正用好农田水利建设范畴内各类项目资金,大幅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此可见,编制一部具有权威性的《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不仅仅是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