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后续及咨询服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后续及咨询服务管理,规范和约束设计代表、咨询服务人员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咨询服务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凡参与我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代表、咨询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代表、咨询服务人员服务的依据为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服务合同》及管理办法等。
二、人员要求和管理
第三条设计代表人员要求
(一)必须为设计单位的在册职工,熟悉我公司建设项目现场情况,并参与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能详细掌握和熟悉设计内容、设计文件,业务精通。能上下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二)按照设计合同承诺成立设后服务组,并按各专业派驻具有处理施工现场设计变更的能力和权利的设计代表,并根据合同承诺对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