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守法治思维方式,拿事实说话,拿证据说话,不管什么案件,证据不充分就不定案;一定要按法定程序办事,摒弃那些为了所谓的办案速度、办案效果而不惜违反程序、变通程序甚至放弃程序的做法,真正用程序守护正义。
证据是定案的基础,证据是否合法取得决定了证据的效力。严防错案,至关重要的是做到合法取证。要尊重证据的客观性,不能主观臆断、凭空想象,更不能人为操控,用刑讯逼供方式非法取证。犯罪嫌疑人在与公安机关侦查权对抗中处于弱势,必须保证其基本人权包括必要的饮食和休息权、不被自证其罪权、申请律师辩护权和申诉控告权。今后凡是讯问必须在办案区、看守所内进行,办案民警必须做到斗智而不斗气、上心而不上火、动口而不动手,并且要全程录音录像。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在保护民警自己。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收集无罪、罪轻证据,防止因先入为主,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充分导致错案发生。
要严格落实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使用、证据保管、涉案财物管理等各项规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可探索实行集体讨论、“三堂会审”。推行“阳光执法”,接受监督,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杭州这两起错案,暴露出当时的办案单位在案件质量内控机制方面是不完善的。这些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有的至今仍然存在,要抓紧时间解决。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和认知能力都有局限性,但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要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诉讼和时间的检验,加强内部审核把关是必要一环,也是关键一环。
承担刑事办案任务的每个警种,在落实管辖分工的基础上,都要从案件源头抓起,完善主办人和部门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使用、证据保管、涉案财物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每个环节、每个零部件质量都合格。法制部门要履行质检职责,从受案立案开始,对案件“入口”、强制措施适用、移送“出口”等重点环节加强全流程质量监控和法律审核,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确保侦查终结的案件达到法律规定要求。对案情复杂、定案存在重大争议、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探索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实行“三堂会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还要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取消全省打防控考核和综合考评,今后,浙江不再搞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等排名通报了,要把更多精力放到优化执法质量考核和强化民警能力素质上来。做一名好警察,要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真本领
考核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激发工作积极性,用得不好就会出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确实发现个别地方为了应付考核,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就偏离了考核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