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电气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
2.1.1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电气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
2.1.2.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 m的遮栏,遮栏通道门加锁;
2.1.2.2 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2.1.3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注:①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4 10、20、35 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2.1.5户外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
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米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米校正。
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7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或连接线已经连上母线,但出线或出线设备尚未安装完毕的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运行管理范围。其隔离开关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2电气设备的巡视
2.2.1 经本企业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电气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电气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3 高压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人员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2.2.4 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关闭;离开时,必须将门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