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区法制培训《宪法》讲稿
大家好,很高兴受邀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制知识,下面,我将与大家共同学习《宪法》的有关知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这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
学习《宪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含义是指:
⑴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
(2) 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不论是普遍公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不管他们的职务多高,功劳多大,都必须毫不例外地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一切违法行为必须受到追究和制裁。
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此外,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社会生活上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